客 戶 須 知
一、抵押貸款流程:
1、客戶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2、貸款銀行審查同意客戶貸款后,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評估;
3、抵押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房地產評估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去辦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
4、手續完成后,貸款行放款;
5、借款人按規定向貸款行還款。
二、現場勘查須知:
1、房地產估價需要現場勘查,客戶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人員進行估價對象的實際觀察、體驗、拍攝估價對象室內外照片及相關調查詢問。
2、評估現場勘查需要查看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契稅證、當事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并收取其復印件。
三、領取抵押評估報告須知:
客戶領取抵押房地產評估報告后,鄭州市區(除上街區)需要先到鄭東新區市房地產管理局72號窗口辦理備案,后去辦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
四、二手房按揭貸款評估須知:
客戶領取二手房按揭抵押評估報告時,需要向評估人員出具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并提交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復印件。
五、房地產交易課稅評估須知:
房地產交易課稅評估中,估價報告必須顯示交易雙方姓名及購買合同價格,需要交易雙方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
六、在建工程評估須知:
委托方需提供以下資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繳納地價款憑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7).估價對象所在小區平面圖;
(8).加蓋企業法人公章的抵押物清單;
(9).委托方營業執照;
(10).在建工程預算書;
(11).在建工程銷控表;
(12).發包人與承包人出具的加蓋企業法人公章的是否拖欠建筑工程價款的書面說明。